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影响当今学术期刊创新的因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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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认为,影响当今学术期刊创新的因素有许多,但以下面三方面最为突出。

一是缺乏对于中国学术期刊当代理念的认识。

如果说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学术,那么同样,一个时代就有一个时代的学术期刊。上世纪的“五四”时代,我们把学术期刊当作“自己的园地”;到三四十年代学术期刊便成为了阶级斗争的前沿“阵地”,并在六七十年代的“文革”中达到了顶峰;随着“文革”的结束,“阵地”的理念解体,学术期刊便成为了学术交流的公共“平台”。直到今天,把学术期刊当作学术交流的公共平台的理念,仍然是我们的主流观念。应该看到,上述学术期刊的不同身份:园地、阵地、平台都是和特定的时代要求相联系的。我想说的是,时至今天,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,市场经济制度的确立,使得当今社会发生了极其深刻的变化,

当今时代的要求也与改革开放初期的要求不可同日而语。把学术期刊仅仅当作“学术交流的公共平台”的理念已经不适应今天的现实,而目前学术期刊的所有问题,本质上都可看作是这种“不适应”的表现。为什么这么说呢?仅就“平台”的交流功能来说,今天的交流环境与三十年前已经发生革命性变化。网络的迅捷即时交流是纸质期刊所无法比拟的,要进行学术交流,首选应该是网络。因此,期刊的交流功能日趋萎缩。与此相呼应,当今的中国学术评价体系,主张发表即成果,所看重的是学术期刊的发表功能,而不是交流功能。因此,学术期刊的交流功能正受到网络与评价体系的双重夹击,从而被发表功能所取代。其次,从“平台”的公共陛而言,当今学术期刊在行政和市场的双重干预下,其公共性同样在日益萎缩,甚至完全丧失。比如,目前愈演愈烈的版面买卖问题,说到底出卖的就是学术期刊的公共性。第三,更重要的是,“平台”的理念钝化和消解了办刊人的主体意识和主体精神。在“平台”理念下,主编就像剧院的经理,其职责就是管理、维护舞台,确保台上有好的剧目演出,自己不参与演出。因此,主编和编辑们都游离在实际的学术研究之外,从而难以对实际的学术前沿作出判定,是一位“在内行面前是外行,在外行面前是内行”的“杂家”。在此情况下,所谓学术期刊引领学术,是一句空话。 缺乏实际的学术判断和学术主体精神,不能不说是造成当今中国学术期刊千刊一面,千篇一律的重要原因。从以上学术期刊的交流功能、公共性和主体性三方面可以看出,把学术期刊仅仅作为公共交流平台的理念,已经脱离了今天学术界的实际。观念上的滞后,是今天学术期刊缺乏创新能力的一个根本性的原因。学术期刊不仅仅是平台,更应该是学术生产的部门,这才是今天学术期刊的当代理念,才能克服平台之弊端。

二是行政化管理体制严重阻碍了学术期刊的创新。

这包括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。在宏观上,即学术期刊总体的资源控制上,我们现行的是一种行政化的管理,硬性地规定期刊的数量,这是期刊业仍然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的表现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,需要多少期刊才能满足读者的需求,不是由行政部门说了算,而是由读者市场说了算。期刊的出生证和死亡证都应该掌握在读者市场的手中。但现在行政部门仍然以某种想当然的理由,硬插在期刊与市场之间,从宏观上剥夺了市场的选择权,也阻隔了期刊贴近市场、贴近现实的路径。行政审批一旦代替市场的退出机制和再生机制,学术期刊就既难以出生,也难以死亡。自然规则告诉我们,自然界没有生死竞争,物种就要退化,而学术期刊缺乏能生能死的竞争规则,同样会极大地挫伤创新积极性。再从微观说,当前中国学术期刊的分布,主要是作为高校、社科院以及社科联(包括各种学会)的机关刊物而存在的,许多主管单位因此常常简单地将它们作为一个行政部门来管理,用行政指令来解决学术生产中的问题,严重违背学术生产的规律。事实证明,强势的行政化和计划性,对学术研究不是一件好事,对营造学术创新的氛围,更会带来一系列问题。比如,学术的量化指标,就与行政化的量化考评方式有密切联系。可以预见,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纵深发展,这种行政化对学术期刊造成的损害将会日益被暴露出来,人们对它的认识也会日益深人,直至最后市场取得胜利为止。

三是当前学术期刊评价指标不是鼓励而是抑制了学术创新。

在这里请允许我再引用一次中国社科院201 1年关于《中国学术评价机制的调研报告》中的一句话,它非常确切地说出了大家的感受:“当今的学术评价体制被期刊分级制度所主导,制约了学术创新。”这就是说,学术评价体制对于学术创新所形成的负面影响,是通过期刊的分级制度来实现的。而这个所谓的期刊分级制度,实际上就是两个依据,一是看办刊单位的行政级别。凡是京城中央单位的期刊往往都成为权威刊物或叫做A级刊物。在权威刊物上发表的文章,被认为其质量高于非权威上发表的文章。二是刊物的转载量、转载率、影响因子排名等。这看似比前一个依据要客观公平一些,但事实上却未必。且不说掌握转载权的只是少数几个人,他们都未经任何学术授予,其权威性和程序的公正性就值得怀疑;更重要的是,一旦以这种未经充分论证过的转载排名为评价一个期刊的好与坏,质量高与低的标准,甚至是唯一标准,它所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,刊物为了追求转载率,在组织选题、选择作者,乃至编排方式等等方面都以能否转载为取舍,摧毁了学术期刊最后的一点自主性,一切为了转载,期刊人成为转载的奴隶。其实,转载本身并没有错,它以二次发表的形式,成为正常的学术活动的一种有效传播手段,有利于学术的交流。事实上,直至上世纪九十年代之前,学术的“转载”都正常发挥着自己的传播功能,对学术研究起着正面的积极作用。只是到九十年代以后,那种追名逐利、急功近利的学术不正之风,才把“转载”变成为一种“评价指标”,从而超出了“转载”本身意义,这是“转载”不能承受之重。有的转载类刊物甚至不择手段地每年发表所谓转载量排名,以此转移人们的视线,达到提升自身地位的目的。 说得难听一点,这是对正常学术秩序的干扰。对此,众多学者提出了严肃的批评。 上述以行政级别和转载量排名为学术期刊分级,进而又以这种分级为整个学术研究成果定级,这就是现行的中国学术评价体制的荒谬逻辑,它的荒谬之处归结一句话就是,学术研究理应以学术问题为出发点和归宿点,但它却转移了这个出发点和归宿点。而没有学术问题为前导的所谓学术研究,都是沽名钓誉、哗众取宠而已,即使它钓到的虚荣再多,也是没有意义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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